建设社区考勤管理制度
建设社区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督促工作人员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保证我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上级验收,特制定此制度。
一、全体社区人员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需按一下制度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二、全体社区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九点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半至下午五点。
三、考勤由社区办公室负责,考勤方式采取不定期签到和签退为主,并组织专人对工作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勤时未到,视为迟到,迟到半个小时以上视为旷工,未到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未经请假不上班为旷工,上班期间发现玩游戏,网上购物或大声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以旷工处理。
五、一般社区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半天以下(含半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含一天)由社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不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及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自行报乡政府审批;社区领导班子请假直接由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不含一天)由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自行报乡政府审批。
六、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告知办公室,假期满后需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必须出具假条(病假须附市级医院诊断证明),逐级(分管领导、负责人、乡政府)签署审批意见,准假后,告知分管领导,并将假条送办公室备查。
八、社区人员假满后,及时告知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并到办公室销假。凡未经领导审批签字,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原则上不予补假,特殊情况,报请社区纠风办研究处理。
九、如果入户、开会、参加公益性活动以及向上交材料需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婚丧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十、本制度自宣布之日生效,以前相关请假与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得耳布尔镇建设社区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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