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好里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人员任职、分工的通知
关于好里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人员任职、分工的通知
辖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明确党工委、办事处工作人员具体职责,根据内政字[2017]151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根河市行政区划及设置好里堡街道的批复》和根机编发(2017)15号文件《关于印发根河市好里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好里堡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工作实际,经党工委会议研究,现将党工委、办事处工作人员任职、分工通知如下:
1、党工委宣传委员丛连军同志兼办事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2、司法所所长李植俊同志兼办事处综治办主任。
3、李植崇同志任民政办主任兼民族宗教、残联工作。
4、郝永明同志任城建国土规划办主任兼环保、旅游工作。
5、庞志伟同志任纪工委专职干事。
6、陈万里同志负责经济、统计工作。
7、王刚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兼工会、红十字会工作。
8、陈晓红同志任妇联主席兼办事处财务、审计工作。
9、彭文超同志任团委书记、信访办副主任兼劳动、人事及社会保障工作。
10、李慧姣同志任组织、宣传、纪检干事兼人大工委干事。
11、李曼同志任组织、宣传干事兼办公室秘书、关工委工作。
12、王利辉同志任卫生、计划生育办主任。
13、辛艳华同志任文化站站长兼文教、科技工作。
14、曹禄明同志任市政所所长、办事处项目办主任。
15、张克良同志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水、暖、电维护和院落环卫)兼农、牧、林、水工作。
16、梁梅同志为市政所管理人员兼办事处出纳工作。
17、王帅同志为市政所管理人员。
18、朱清林同志为文化站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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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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