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014年3月1日下午,根河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呼伦贝尔市委第七督导组常秀峰副组长和根河市委第一督导组黄洪波组长等一行五人出席了会议。法院全 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黄洪波组长做了重要讲话。院党组书记尹正灵院长 做动员讲话,强调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及全市法院系 统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一定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努力实现“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
一是深刻认识活动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全院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到继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入到审判实践工作当中。
二是准确把握活动总要求和目标任务。把握“照镜子、正 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 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我院党 员干部要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 清廉本色。在平时工作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 主义、奢靡之风。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在审理办案中,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树立法院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推进法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习教育,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带头抓作风建设,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实现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以过硬作风和表率行动为全院党员干部作出榜样,身体力行推动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