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王晓花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请示
市直属机关工委:
王晓花同志于2013年11月份通过公务员考录到我局工作,同时向我局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该同志思想积极进步,工作扎实肯干,2015年7月1日,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经过表决,同意将王晓花同志纳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从2015年7月1日起,培养人为纪庆国和姜玲玲。
妥否,请批示!
根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支部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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