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直属机关党组织创建 党建品牌工作(2020—2022)三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做好‘三个表率’,努力建设模范机关”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融合抓党建工作,鼓励市直单位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特点的机关党建工作新模式,推动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再上水平,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创建党建品牌为载体,鼓励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特点的机关党建工作新模式、新举措,总结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努力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引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打造党建品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使机关党建品牌成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重要平台和示范阵地,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自2020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分批次、有重点地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机关党建工作品牌,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功能,最终形成“一组织一品牌、一单位一特色”的机关党建工作新格局。
第一阶段品牌申报阶段(截止到2020年底)。市直机关每个党组织集中力量创建1个党建品牌,机关下属单位党员人数较多或职能相对独立的单位,可单独申报。在年底前完成全部市直党组织的党建品牌申报工作,全年力争评选出10个符合申报标准、开展效果好的示范品牌。
第二阶段品牌提升阶段(截止到2021年底)。在巩固已有党建品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加强分类指导,对基础好,推进快,力度大,领导参与度高的部门要加强引导,打造精品;对有一定基础,但停滞不前的,要及时跟进督导,确保同步提升;对品牌概念模糊,定位不准确、缺乏特色的,要求重新申报,加强调研指导,确保创建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党建品牌质量,发挥好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三阶段品牌巩固阶段(截止到2022年底)。力争市直属各党组织全部完成党建品牌的创建工作,形成一大批叫得响、有特色、高质量的党建品牌,市直属机关工委将推出一批创新意识好、工作业绩佳、社会效益大和党员群众满意度高的党建品牌群体,带动机关党建工作整体上水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创建标准
创建党建品牌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目标,以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为宗旨,凝聚党建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在创建和推进党建品牌建设中要充分体现党建品牌的政治性、时代性、服务性、创新性、示范性、差异性。
(一)有体现本单位特色的党建品牌名称。名称要概括精准,形象贴切,既能反映本单位党建工作特色、党员队伍整体形象和机关整体风貌,又能体现本单位业务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和服务宗旨。品牌标识根据名称设计,符合单位行业特征,具有独创性、简洁、生动、形象,易于识别。
(二)有创新的品牌理念和内涵。内涵要丰富深刻,概括精准,能够准确反映品牌的本质特点、服务宗旨、工作精神、核心价值观。同时要紧扣机关使命、机关精神,把学习理念、行为理念、工作理念、作风理念、创新理念、服务理念等融入品牌文化体系,力求定位准确,体系健全,可操作性强。
(三)有主题鲜明紧贴实际的品牌载体。要把创建机关党建品牌与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最强党支部”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活动载体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四)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业绩,有广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党建品牌效果要体现党组织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要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和较大的示范作用、导向作用、辐射带动作用,党员认同,群众满意,社会公认。创建党建品牌的党组织要在本机关党员活动室、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悬挂党建品牌名称、内容和标识等内容,展示品牌、宣传品牌。
四、方法步骤
(一)确定品牌。各党组织要在总结、提炼本单位党建工作特色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召开党组织会议和党员大会,研究确定本单位拟创建的党建品牌,要充分征求广大党员意见。党建工作品牌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突出业务特色,围绕推动融合抓党建,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党建品牌的内容可以是行之有效、特色鲜明的工作方法,也可以是长期坚持的工作理念、服务承诺等等。
(二)品牌申报。申报机关党建品牌的党组织要填写《市直机关党建品牌申报表》(附件),机关党委(党总支)要负责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品牌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同时做好审核和汇总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品牌的质量。
(三)培育品牌。各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提炼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果,把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可塑性强、具有品牌发展潜质的党建典型确定为品牌培育项目。要准确把握党建品牌的内在规律,精心制定品牌培育方案,完善品牌创建工作流程,抓好品牌培育工作。市直属机关工委将对基础较好、有一定影响的党建工作精品进行重点培育,适时跟踪指导,定期深入项目单位面对面调研、指导、检查,找准党建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积极搭建实践载体,不断丰富完善品牌内涵,注重突出品牌的个性化、差异化特点,创建一批党建品牌精品。
(四)品牌评选和命名。市直属机关工委在年底前将对报送的品牌进行集中评审,以党员群众满意为目标,确定党建品牌初选对象,对经过初选产生的党建品牌在市直机关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市直属机关工委根据初选和征求意见的结果,研究确定符合要求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并印发命名文件。
(五)加强品牌管理。市直属机关工委将把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纳入机关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建工作品牌的质量。各党组织要建立党建品牌管理机制,设立品牌创建档案,全面记载创建情况。已命名的党建品牌党组织,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每年初研究制定、并向市直属机关工委上报本年度深化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增加建设投入,充实品牌内涵,不断提升品牌品质。要始终保持品牌的政治性、融合性和创新性,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
(六)发挥示范作用。市直属机关工委将对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指导建立品牌创建工作示范点,深入总结提炼党建品牌创建经验和做法,通过网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创建一个、带动一片。有计划地组织党建品牌单位与后进党组织结成共建对子,帮助指导后进党组织在抓好党建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创建党建品牌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建品牌的感染力和牵引力。同时,要将创建活动与考核评优相结合,实现创建成果的多重利用、有效共享。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培育党建品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机关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谋划、抓创建,确保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和推介党建品牌,使创建党建品牌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不断提升党建品牌在服务中心的作用,切实扩大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注重品牌创新。各党组织要科学判断和分析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党建品牌建设中不断注入创新元素,不断推陈出新,使创新成为机关党建品牌建设取得新突破的不竭源泉。要注重突出党建品牌的个性化、差异化,避免雷同,使创建党建品牌工作成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
(四)加强分类指导。市直属机关工委将对创建党建品牌的党组织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品牌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党组织提高创建水平。根据各党组织的创建情况,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经常到联系点上进行指导,不断深化品牌内涵,完善创建机制,激励和促进创建党组织出实招、创特色、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