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根河市纪委监委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报告
按照《根河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根组通字〔2019〕1号)要求,根河市纪委监委机关第一党支部结合实际,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一、对照议题深刻剖析
组织生活会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会议由支部副书记杨晓林同志主持。会议应到10人,实到9人。在党支部副书记的带头作用下,大家依次严肃的开展了自我批评,并对其他每位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各位党员一致表示,组织生活会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和激励,是自己进步的阶梯,通过召开会议,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和努力方向,会议起到了预期效果。
二、民主评议真实有效
1.班子测评情况:参加评议党员9名,综合评定等次“好”8票,“较好”1票,评定结果为“好”。
2.党员测评情况:参加评议党员9名,综合评定等次,于仁忠同志“优秀”6票,“合格”3票;陈经纬同志“优秀”5票,“合格”4票;张占文同志“合格”9票;杨晓林同志“优秀”6票,“合格”3票;韩姗姗同志“合格”9票;张建斌同志“优秀”4票,“合格”5票;李媛同志“优秀”2票,“合格”7票;韩丽华同志“合格”9票;于春平同志“合格”9票;范振军同志“优秀”4票,“合格”5票。于仁忠同志作为机关主要领导,主动提出不作为评优评比,因此按照民主评议结果,陈经纬同志、杨晓林同志评委支部优秀党员;张占文同志、韩姗姗同志、张建斌同志、李媛同志、韩丽华同志、与春平同志、范振军同志评定为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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