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百场基层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营造新中国成立70周年浓厚的思想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基层宣讲员队伍和能力建设,围绕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决定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百场基层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党的初心和使命的重要论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内容组织理论宣讲。以各级学习讲堂为载体,全面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理论宣讲,广泛开展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宣讲活动,努力实现宣讲内容全员覆盖、全方位覆盖。
二、宣讲人员
全市各级领导、“草原学习轻骑兵”、“百姓名嘴”、各级学习讲堂宣讲员。
三、活动时间
活动自发文之日起至11月底结束,共分三个时段进行。
1.第一时段:基层宣讲阶段(9月5日——9月25日)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宣讲选题,组织宣讲员在本系统、本单位广泛开展基层宣讲活动。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和“草原学习轻骑兵”“百姓名嘴”带头开展理论宣讲。
2.第二时段:市级评选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市委宣传部会对基层理论宣讲的优秀学习讲堂和优秀宣讲员进行表彰。
3.第三时段:全市巡回宣讲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市委宣传部组织选拔出的优秀宣讲员进行巡回宣讲。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百场基层宣讲”活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宣讲活动作为提高干部群众思想理论素质、加强各方面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组织和安排好各自的宣讲工作,确保宣讲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圆满成功。
2.周密安排。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举办专题宣讲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学习讲堂”,组织领导干部、“草原学习轻骑兵”“百姓名嘴”和学习讲堂的宣讲员开展宣讲,安排好时间,认真组织单位、社区、学校等基层党员和一线干部群众参加学习,要保证每个学习讲堂到9月底前至少开展2场宣讲。
3.加强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向市主流媒体和市委宣传部报送宣讲活动的相关信息和开展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等舆论平台,不断扩大活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4.表彰先进。积极组织推荐优秀宣讲员、优秀学习讲堂。9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