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满归镇木材生产和加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木材加工企业:
为深刻吸取金河1.31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根政办字[2015]11号文件要求,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木材生产和加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镇委、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企业自查阶段时间2015年2月5日—3月8日。各相关企业按照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此次安全隐患排查详细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于3月9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同时报市经信局。
满归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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