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河东办事处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河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结合河东街道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街道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
1、党工委书记为街道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总责。按照《条例》的要求,指导机关党委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结合上级的中心工作,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街道党工委将机关党建工作作为全局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社区党建情况的汇报,研究社区党建工作,分析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的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3、党组各成员,既对分管业务的工作职责,也对党建工作负责任,实行“一岗双责”。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自觉过好组织生活。
4、指导各支部加强党组织、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好理论学习,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抓好机关党工委班子建设。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机关党工委班子。6、加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条例》和省委有关规定,按照局机关人数的1-2%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7、支持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需要。
二、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责任制
1、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
中央、上级组织和局党组的决议,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党组完成局机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证党
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
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积极向上
的文体活动,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按照《条例》的要求,搞好支部的换届选举以及届内的调整工作,不断加强支部建设。
8、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期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机关党的建设情况,听取支部和党员的意见与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三、各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