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纪委监委关于查处一起公车违规停放问题的通报
根河市纪委监委关于查处一起公车
违规停放问题的通报
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市直各部门、驻市直各部门纪检组:
9月23日,根河市纪委监委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标有“环卫处”字样的车辆违规停放于惠泽馨苑A区小区内。经核查该车辆隶属于根河市鹏远建材有限公司,违规粘贴车辆标识,违规停放在居民小区造成不良影响。
为杜绝此类影响党群关系问题再次发生,经市纪委监委研究,现将相关问题通报如下:
1.责成市交巡大队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相关规定,监督根河市鹏远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去除“环卫处”字样,消除不良影响。
2.鉴于该企业私自粘贴容易误导群众的车辆标识的违规事实,由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对该企业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3.在该案件的调查核实过程中,根河市车辆管理所在核查车辆信息过程中,存在慢作为问题,在此一并通报。
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化风成俗”的目标完成任重而道远。希望广大党员要引以为戒,在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历次案例中汲取教训,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将作风建设落实到思想上和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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