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元旦期间呼伦贝尔市纪委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8年元旦期间呼伦贝尔市纪委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各市直部门、纪检组:
2018年元旦期间,呼伦贝尔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明察暗访工作,发现我市一些单位和人员无视规定、顶风违纪,现将具体问题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个:
根河市公安局看守所教导员刘春才,2017年12月31日驾驶公务车辆搭载妻子前往居民小区,公车私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市公安局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分管看守所的副局长钟长春进行提醒谈话;市纪委对公安局纪委书记张丽娟进行约谈。
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4个:
1.根河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副主任多力建,1月2日不在岗、未请假,且在之前日常工作中轻视考勤纪律,多次未签到签退,市卫计局给予其党内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市纪委对卫生监督所所长张瑞华进行约谈。
2.金河镇副镇长张洪勇,金河镇安全生产助理宋辉2人,1月2日未严格执行职工签到签退制度,存在漏签问题。市纪委责成金河镇纪委对2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对金河镇分管机关纪律工作的副镇长郑彦海进行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市纪委对金河镇纪委书记孙秀华进行约谈。
3.好里堡办事处1月2日未严格执行职工签到签退制度,存在漏签问题。市纪委责成好里堡办事处认真整改,好里堡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王凤武做出检讨,并对负责签到管理的办公室集体提出批评;市纪委对好里堡纪工委书记赵炜进行约谈。
4.根河市农牧水利局在节假日期间未安排职工值夜班,未履行交接班手续。市纪委依据呼伦贝尔市委和呼伦贝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纪律和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责成根河市农牧水利局认真进行整改;对当天带班领导刘承辉进行约谈。
以上问题表明,在长期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无视规定、顶风违纪,仍有一些部门管理不严格、职工纪律观念淡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各地区部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打消侥幸心理、松懈之念,第一责任人和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突出问题。市纪委将持续加大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力度频次,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