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党支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2017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并于2017年12月20日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2018年3月26日市林业局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专题学习。
全体党员详细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党务公开的含义,党务公开应遵循的原则、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方式,重点学习了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内容。
市林业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胡耀臣指出《条例》着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党务工作“公开什么”、“向谁公开”、“怎么公开”等问题作出了严格规定,为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学习,认真研读《条例》内容,强化党务公开意识,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党务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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