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小组会议
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及《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做了以下十处重要修改:
1、写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写入“四个自信”
3、写入“中国梦”
4、写入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重大政治判断
5、写入“五大发展理念”、“四个全面”
6、写入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经验
7、写入习近平强军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等
8、写入新时代管党治党要求和“四个意识”
9、写入“党领导一切”的政治原则
10、写入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
党费收缴:按照党章规定向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的义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上一篇:根河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党课学习[ 12-05 ]
下一篇:根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局)党小组会议[ 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