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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职责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指导、部署全市政法工作。

(三)负责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督查全市政法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建立和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全市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市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代管根河市法学会、根河市反邪教协会。

  (十一)完成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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