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根河经营部得耳布尔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环审〔2019〕011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根河经营部得耳布尔加油站:
你站报送的《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根河经营部得耳布尔加油站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环评结论。
二、该项目位与得耳布尔镇西,Z008县道南侧,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5万元。建设单位对该加油站进行双层罐、加油机、加油岛、管线等进行改造。本次《报告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各项规定,要求企业:
1、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中对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工程竣工后,你站必须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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