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满归大林公司热源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环审〔2019〕004号
根河市满归大林公共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满归大林公司热源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环评结论。
二、该项目位与根河市满归镇胜利街河东巷,项目总投资790.82万元,原有项目占地面积1029平方米,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54平方米,项目新建锅炉房增14MW热水锅炉1台及辅机设备。本次《报告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各项规定,要求企业:
1、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与建议中对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要求,完善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方案。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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