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按照《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的通知》(根政办字[2013]17号)的要求,镇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抓防范、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范围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涉及全镇各行业、各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燃气站点、重点行业(领域),以火车站、客运站、集贸市场、学校、网吧、卫生院、旅店、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二、时限要求
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4月23日。
三、职责分工
“百日”大检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镇安委办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参加。具体分工为:
(一)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交巡中队负责组织。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民爆物品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镇安委办负责组织。
(三)人群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派出所负责组织。
(四)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市政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
(五)铁路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哈尔滨铁路局海拉尔车务段阿龙山车站负责组织。
(六)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镇文教卫生助理负责组织。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和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此次检查作为本部门和本单位年初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和落实,要立即行动起来,将本通知以及本部门的安排部署,迅速传达和落实,超前部署,健全工作机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此项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确保取得实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详细的隐患自查方案,科学设计排查流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面落实资金和责任,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效果及时向镇安委办报告。
(二)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死盯死守,并及时反馈给镇安委办,实行限时挂牌督办,直至隐患彻底清除,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凡是在时限范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三)严格开展检查工作,严肃追究责任落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查找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防止“走过场”。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引起直接监管行业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根河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正面典型、挖掘曝光负面案例。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参与排查工作,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阿龙山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O一三年二月二日
附件
阿龙山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秦余朝(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秦建国(镇政府副镇长)
组 员:陈全宏(镇派出所所长)
包宏宇(镇经济办主任)
仲春雨(镇文教卫生助理)
张志宇(市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郑 伟(交巡中队队长)
李清江(广电中心主任)
阿龙山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经济办,
办公室主任:包宏宇(兼)。工作人员:李晓峰。联系电话:5352064,手机:1884702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