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6〕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46号)以及呼伦贝尔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呼党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办好供销合作社的相关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总社提出的“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体要求,强化供销合作社为“三农三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和市场化发展方向,强化供销合作社农牧业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社有企业实力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牧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推动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全面发展。
(二)改革目标。通过深化综合改革,着力构建起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全系统与农牧民联结更紧密、为民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成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成为我市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依托。
2018年-2019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努力完成“三个创新工程”任务,即完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工程、农牧业服务规模化创新工程、现代流通网络创新工程。基本实现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建设目标,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结、多方合作、协调运转的为“三农三牧”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新格局。力争新建基层社4家;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0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家;新建、改造各类综合服务社10家;培育发展3家社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乡镇覆盖面达100%。
到2020年末,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经营运转更加协调,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创新明显突破,为民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经济规模和质量效益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拓展供销合作社服务领域
1.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和手段。整合涉农涉牧经营主体资源,依托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层社、有实力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密切与农牧民深度联合与合作,不断推动农牧业生产资料销售服务与技术服务、生产作业服务、产品加工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相结合,为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程的规模化、系列化服务。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要为农牧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收储加工等系列化、订单式服务。要积极探索农牧业产业链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牧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让农牧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2.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程,加快培育和发展连锁配送龙头企业,形成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经营服务新格局。要以社有企业为带动,健全完善农资经营服务、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连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采取“实体+网络”的运营模式,推动各级网络对接,全面提升农产品流通水平。鼓励供销合作社参与区域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城镇农贸市场建设,加快绿优特农畜产品向社区超市发展,推进农超对接。支持供销合作社在城乡社区建设一批连锁店、平价店、直销店等农产品零售终端,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流通链条,建立完善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3.搭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服务与发展一体化”网络建设,加快建设功能多样、综合配套、布局合理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综合为民服务社建设,探索建立新型城市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物业服务、家政服务、代缴代办、卫生医疗、养老幼教等社区便民服务,拓展经营服务工程。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积极培育“星级社”。鼓励供销合作社发展乡村旅游、生态养生、休闲观光农牧业,加强与果菜专业合作社的产销对接,构建城市果菜专业配送新体系,提升服务“三农三牧”的辐射带动能力。到2018年末,培育发展2个综合服务社“星级社”。
4.探索发展新型合作金融服务。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不对外投资、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前提下,稳步开展新型合作金融服务。努力构建起农牧民合作社、基层社、旗市区联合社三级对接、全市一体的新型合作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供销系统内部开展融资担保工作,提高供销合作社对农牧民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服务能力。开展与邮政储蓄银行的战略合作。密切与涉农金融机构业务对接,开展代理、代办金融业务以及支付、结算、账户托管等金融便民服务。
5.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探索和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成立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设区域性“网上供销社”电商平台,搭建“供销e家·根河特色馆”、“京东·中国特产·根河馆”线上销售平台及线下体验店,全力推进“京东物流·根河站”及“京东掌柜宝”建设,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设自主品牌的生产基地,拓展“实体+品牌+虚拟经济”业务经营模式,以及“网上供销社”+农畜产品综合物流市场+城市社区超市等产销对接模式。搭建B2B(商户对商户)批发交易平台,助力产业步入“互联网+”;建设B2C(商户对消费者)为农牧综合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拓展C2C(农牧户对消费者)农畜产品网上销售,探索农畜产品进城新途径;推动O2O(线上线下结合)双向联动发展,合力构筑双向流通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各种形式的对接直销,加快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格局,破解农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难题。
(二)强化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新型基层社建设。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服务的主要载体和前沿阵地。要按照强化合作、农牧民参与、为农牧服务的要求,以办成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为目标,加快推进基层社组织功能高效化、经营功能全程化、服务功能多元化。要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牧民和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牧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坚持政府主导,供销合作社主办,统一进行指导和推动。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涉牧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享受小微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以乡镇为单位,结合经济区域规划建设基层社,基层社可成为供销合作社成员社,并接受其组织管理。通过产权连接、业务合作、社有龙头企业带动等方式,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基层社一体化发展。到2019年末,实现全市基层社乡镇全覆盖,培育一批基层社“标杆社”。
2.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基层社、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资本合作、劳动合作、要素合作、共创品牌、共享利益以及扶贫开发、项目扶持等办法,广泛吸纳农牧民、种养大户入社入股,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民股份合作社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着力强化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提升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加强供销合作社与农牧、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检测工作,将示范社打造成为合作经济的典范,现代农牧业的先行者。到2019年末,培育发展1个“总社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个“区社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个以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3.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的实体经济,是为农牧服务的重要依托,是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产业经济支柱,必须做实做强。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快培育壮大社有龙头企业,组建专业化、实力型的为农牧业服务企业,改变社有企业实际数量少、股份占比小、控制力偏弱的状况。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农资、农畜产品、饲料、日用消费品、粮油、电子商务、合作金融等重要涉农涉牧经济领域培育发展一批龙头企业,推进产业融合、密切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粮食等大宗农畜产品政策性收储和防灾救灾及保供物资的储备供应。要加强企业间联合与合作,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相互参股,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推动跨区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注重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企业的业务合作和产业对接,上下贯通,互利共赢。社有企业要吸收各类资本进入,实现投资主体和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明确出资人权益,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联合社已股代投机制,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到社有企业。到2020年末,培育发展3家社有企业。
(三)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
1.完善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结构。建立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机构,推进依法依章治社。及时换届选举联合社理、监事会机构,切实把责任心强、有创新能力、懂经济、能担当的专业型干部选拔到班子队伍中来。执行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政策。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实现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2.密切联合社层级间联合合作关系。着力构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供销合作社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加强直接面向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与财政共同出资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用于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3.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联合社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要落实和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重点是指导社有企业坚持为农牧服务方向,管好社有资本投向,规范经营决策行为,提高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并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建立完善的社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经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
2018年6月,依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本级社有资产进行监管。
2018年7月,进一步完善“供销e家·根河特色馆”、“京东·中国特产·根河馆”线上销售平台及线下体验店,建设“京东物流·根河站”,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格局,推动O2O(线上线下结合)双向联动发展。探索供销合作社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成立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推进B2B(商户对商户)交易平台、B2C(商户对消费者)为农牧综合服务平台、C2C(农牧户对消费者)批发交易平台建设。推进“京东掌柜宝”建设,打造“品牌商+终端门店+消费者”的便利店智慧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018年8月-12月,实现全市基层社乡镇全覆盖,建设基层社4个,为金河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阿龙山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满归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得耳布尔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二)全力推动深化改革阶段(2019年)
2019年1月-6月,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建立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机构,及时换届选举联合社理、监事会机构,推进依法依章治社。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用于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2019年7月-12月,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0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家;新建、改造各类综合服务社10家;供销合作社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乡镇覆盖面达100%。培育发展3家社有企业。打造1个“总社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个“区社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三)认真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
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估。使改革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呼伦贝尔市供销联社的指导下进行,成立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系统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协调推进、跟踪督查、评估总结、抓好落实。
(二)加强财政政策支持。要支持“新网工程”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对供销合作社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产业融合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赋予供销合作社对财政扶持资金持有和管护职责,财政补助资金由各级联合社作为股本投入项目主体。
(三)加强金融、产业政策支持。鼓励各类金融组织将“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纳入信贷资金支持范围,增加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基本建设贷款、中长期贷款和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基层社围绕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开展的经营服务项目,享受自治区扶持服务业及流通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加强土地政策支持。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要优先安排社有企业实施“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乡镇政府要按照公益类项目标准,采取政府补助方式解决基层社及其经营服务网络终端、经营服务设施所需建设用地。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类、各级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工作。加大供销合作社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畜产品经纪人等实用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引进职业经理人、流通网络建设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行业协会人才等紧缺急需人才。
(六)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使命感和担当意识,靠前工作,主动作为,用创新的理念、改革的思路、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继承和发扬供销合作社优良传统,弘扬“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为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