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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乡镇、办事处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代表大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 点击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有关要求,按照时限召开第七届残联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乡镇、办事处务必于2017年10月31日前召开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代表大会。

2.乡镇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乡镇、办事处上届残联主席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兼理事长1名、委员3-5名;选举产生出席根河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代表大会的代表(具体名额附后)。

3.严格选配乡镇、办事处残联领导班子。主席团主席由当地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席由残联理事长担任;残联理事长由乡镇、办事处干部专职或兼职担任;委员由卫生院长、社区主任、部分优秀残疾人代表担任。主席团成员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

4.代表名额、人选条件和结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来源广泛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一般在30人左右,代表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残疾人事业,自强不息,工作成绩优异,具有一定参事议事能力,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各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代表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

5.各乡镇、办事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并于2017年11月1日前将代表名册、正副主席、理事长名单、出席根河市残联第七届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报市残联,由市残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出席根河市残联第七届代表大会乡镇、办事处代表名额

分配表

乡镇、办事处  健全人代表  残疾人代表   (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  
敖 乡  2  2  
满归镇  2  8  
阿龙山镇  2  6  
金河镇  2  8  
得耳布尔镇  2  7  
好里堡办事处  2  4  
河东办事处  2  9  
河西办事处  2  8  
森工办事处  2  10  
合计  18  62  

2017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出席根河市残联第七届代表大会

乡镇、办事处代表名额分配表

乡镇、办事处  健全人代表  残疾人代表   (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  
敖 乡  2  2  
满归镇  2  8  
阿龙山镇  2  6  
金河镇  2  8  
得耳布尔镇  2  7  
好里堡办事处  2  4  
河东办事处  2  9  
河西办事处  2  8  
森工办事处  2  10  
合计  18  62  

备注:健全人代表为当地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和残联理事长,

残疾人代表(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代表)由乡镇、办事处残联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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