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阿龙山镇总体规划部分用地性质的批复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阿龙山镇总体规划的部分用地性质的请示》(阿政发〔2018〕1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将棚户区拆迁后居民用地规划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请按程序依法办理前期规划调整手续。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一篇: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根河市满归镇原生产队土地使用权请示的…[ 03-30 ]
下一篇: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满归镇总体规划部分用地性质的批复[ 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