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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根河市推进“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根河市推进“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铁群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贾德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志臻  市政府副市长

孟青海  市政府副市长

孔祥永  市政府副市长

高俊峰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王庆有  市政府副市长

王福春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孟祥宝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文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禹贵文  市发改局局长

黄少彬  市经信局局长

张德龙  市教体局局长

王洪家  市民政局局长

关炳刚  市司法局局长

彭殿明  市财政局局长

孟繁立  市人社局局长

耿  浩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建政  市住建规划局局长

徐海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铁成  市农水局局长

刘攀长  市林业局局长

闫  洁  市文新广局局长

王文杰  市卫计局局长

杨有福  市环保局局长

吕思义  市旅游委主任

陈文慧  市食药局局长

李仲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海峰  市国税局局长

王  雷  市地税局局长

彭国方  市人民银行根河支行行长

张春雨  内蒙古广电网络集团根河分公司经理

王  勇  市邮政局局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市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互联网+”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互联网+”的相关工作。二是积极推动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呼伦贝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进度。三是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互联网+”的规划、调研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服务。五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四个专项推进组,力争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各专项推进组要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根河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推进各自领域的“互联网+”工作。同时,要提出本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具体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1、工业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组

组  长:孔祥永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禹贵文  市发改局局长

黄少彬  市经信局局长

彭殿明  市财政局局长

联络单位:市经信局

重点推进领域:“互联网+”工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政务民生推进组

组  长:贾德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于文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德龙  市教体局局长

王洪家  市民政局局长

关炳刚  市司法局局长

孟繁立  市人社局局长

徐海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文杰  市卫计局局长

陈文慧  市食药局局长

联络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

重点推进领域:“互联网+”政务、“互联网+”民生。

3、旅游商贸推进组

组  长:王福春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吕思义  市旅游委主任

黄少彬  市经信局局长

联络单位:市旅游委、市经信局

重点推进领域:“互联网+”旅游、“互联网+”商贸。

4、绿色农畜产品加工销售推进组

组  长:王福春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高铁成  市农水局局长

联络单位:市农水局

重点推进领域:“互联网+”农牧业。

未列入四个专项推进组的市直部门、单位也要按照呼伦贝尔市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孟祥宝(兼),副主任:市经信局1名副局长。

(三)、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2015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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