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根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决议》的通知
根河市人民政府:
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10日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根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现将决议印发给你们。
此通知
附件: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根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决议
根河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3月14日
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根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决议
2016年3月10日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根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根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根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措施和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要坚持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生态建设,保护优良环境。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嘱托,锐意开拓,改革创新,勤奋工作,守望相助,为把根河市全面建成生态优良、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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