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法院主要职责及构成情况简介
一、主要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审判刑事、民事、经济纠纷、行政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院用其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单位构成情况
根河市人民法院内设15个职能部门:1、办公室,2、政工科,3、监察室,4、刑事审判庭,5、民事审判一庭,6、民事审判二庭,7、行政审判庭,8、立案审查庭,9、审判监督庭,10、执行局,11、法警大队,12、速裁庭,13、研究室,14、案例质量管理办公室,15、网络管理办公室,16、后勤服务中心,17、金河法庭,18、阿龙山法庭,19、满归法庭,20、得耳布尔法庭。
三、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4人,事业编制10人,离休1人,退休36人.遗属2人。
四、本单位是独立核算单位。
根河市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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