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私捕乱捞保护生态平衡
联合渔政管理部门联合打击私捕乱捞野生鱼类纪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禁止销售私捕滥捞野生鱼的通知》要求,6月30日,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市农牧水利局渔政管理部门,对根河市区内的集贸市场鱼类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走访。在检查中共走访了17家鱼类经营户,发放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广大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和根河市渔政管理部门制作的《拒食野生鱼类、倡导饮食文明》宣传单30余份。检查中发现经营野生达赖湖白鲢鱼一户,经营达赖湖湖虾一户,另外有3户经营人工养殖哲罗鱼,其他都是经营普通鲤鱼、鲫鱼等。
针对以上情况,检查组要求鱼类经营户对野生鱼类(如:鳇鱼、施氏鲟、细鳞鱼、哲罗鱼、狗鱼、鲤鱼、鲫鱼、鲶鱼、泥鳅、重唇、东北雅罗鱼等5目9科20余种鱼类)不能经营。现场要求两户经营达赖湖水产品的经营户立即下市,不得在经营此类水产品,经营人工养殖哲罗鱼的经营户要明示该鱼系“人工养殖”字样,避免消费者混淆,杜绝产生欺诈行为。
打击私捕滥捞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净化根河市集贸市场交易行为,保护野生水力资源作出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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