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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申请要求   企业投资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责任部门   根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30日国国务院令第673号公布) 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2.【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3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发布)第四条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材料  通过在线平台www.nmgtzxm.gov.cn提供项目备案基本信息

办理流程  通过在线平台www.nmgtzxm.gov.cn全程办理

收费情况  无

联系电话   0470-5223324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470—522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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