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根河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驻市有关单位 :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 根河 市推进职能转变协
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 组成人员
组 长: 贾德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沈进利 市委常委、副市长 、宣传部长
孟青海 市政府 副市长
王庆有 市政府 副市长
王福春 市政府副市长
刘云航 市政府 副市长
成 员: 刘 伟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信访局局长、
法制办主任、人防办主任
孟广宇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秦余朝 市编办主任
边 颖 市政府法制办 科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乡镇、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优化服务的基础上,统筹研究落实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部门相关工作,督促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制及专家组2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对外以“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 行政审批 改革 组
组长由市编办主任 秦余朝 担任, 副 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 刘莹莹、 市政府法制办 科员边颖 担任。
负责牵头 推进市 “放管服”改革 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 一步清理、取消 和下放行政审批 事项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做好与 呼伦贝尔市有关 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
(二) 投资 审批 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改 局局长禹贵文 担任 , 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 副局长 刘统宝 、环保局 副局长侯世华 、 住建局副局长 刘丽娟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 规范前置 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 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 孟繁立 担任,副组长由市人社局副局长 田凤雨 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 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 彭殿明 担任,副组长由市 发改局 副 局长 侯世根 、市 经信局 副 局长 翟艳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强 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 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仲华 担任,副组长由市 发改局副局长 侯世根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玉玺 担任。
负责牵头深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推进“证照分离”,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 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 市教体局局长张德龙 担任,副组长由市 教体 局副局长 于萌 、卫计 局副局长 孟祥英、文新广局 副局长 赵立友 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 简政放权 、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 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 。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 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 办公室主任刘伟 担任,副组长(协调组办公室副主任)由 市政府 办公室政务 副主任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 工作 建议;指导和推动各 部门 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 工作 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 法制及专家组
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伟 担任。
负责 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受协调小组委托,组织专家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事项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 各协调 小组 要按照 呼伦贝尔 市 和市 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 。 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二) 牵头部门要认真承担起工作 责任 ,做好综合协调和统筹安排,确保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顺利推进,真正取得实效。
(三)有关 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 责任 意识,认真贯彻 呼伦贝尔 和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按照协调 小组 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 准 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 求实效 ,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
(四 ) 各 地区、各部门 要参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推进机制,按照 呼伦贝尔市 政府和 根河市 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 我市实际 ,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 责任 、强力推动,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201 7 年 8 月 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