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法院积极制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补课制度
为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证人人参与,不走过场,根河市人民法院制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补课制度,对未能及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人员补课,使每个干部职工都不掉队,跟得上,保证活动效果扎实有效,为下阶段查摆问题打好思想基础。
补课制度规定,对未能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课时 统计后公布,制定补课计划,报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 室批准后组织实施。补课方式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 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规定篇目相结合,观看电教片、学习 马列原著、组织讨论、会议交流心得等方式进行。每天学习结 束后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并检验学习成果,补课人员参加讨论 不少于五次。补课结束后釆取笔试与大会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测 试,大会交流是否及格,由群众进行测评。对仍未及格的人员, 继续由党支部负责补课,直到思想认识到位,测试及格为止。个人补课学习情况,记入业绩档案。
通过严格执行补课制度,使参加补课的党员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把自己摆进来,融入到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中来,使每一名党员干部自觉査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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