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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直销企业产品经销网点开展自查自纠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及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为,8月15日,我局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直销经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组织辖区内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等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检查范围为根河市市范围内所有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主体,包括:直销企业、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自办店铺、加盟店铺(经销商、专卖店);相关的非直销企业。包括申请直销企业及区域直销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自办店铺、加盟店铺(经销商、专卖店)。检查内容为直销企业或网点主体登记情况;直销员持证情况;直销培训考试活动;直销宣传活动。依法查处直销企业、直销员违规直销行为,严肃查处非直销企业及个人擅自直销行为,严厉打击打着“直销”、“特许经营”、“连锁销售”等旗号从事传销的行为。检查方法分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和我局稽查阶段。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经营主体要按照通知要求对自身和所辖部门经营情况进行自查,并向我局报送自查及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在稽查阶段,我局将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和举报线索,对各主体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对群众反映比较多,问题严重的,将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度建立不全面的,我局将督促其进行整改完善;对自查不认真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活动、违法从事传销活动的,坚决依法查处。自查自纠前于2016年8月25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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