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根河市电力行政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直相关部门,驻市有关企业:
按照呼伦贝尔市政府安全生产经济分析会议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力行政综合政执法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市电力行政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德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少彬 市经信局局长
靳洪伟 国网根河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马春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 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建政 市住建规划局局长
徐海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铁成 市农水局局长
胡耀臣 市林业局局长
李仲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绪友 市安监局局长
孔祥富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史春祥 市法院副院长
吕洪林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蔡伟婷 市政府法制办科员
康 华 国网根河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兼根河检修工区主任
晨 光 根河检修工区副主任
韩建勋 根河检修工区副主任
刘东军 国网根河市供电公司安全总监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对我市供电区域内各用电单位及电力用户的日常电力执法、用电检查及处罚、电力设施保护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信局,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督查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电力安全保护工作法律、法规,协调各成员单位解决电力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
办公室主任(兼任):翟艳华 市经信局副局长
成 员(兼任):林丽君 市经信局电力办主任
张 松 国网根河市供电公司运检部主任
朱元明 国网根河市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
张树国 国网根河市供电公司敖鲁古雅供电所所长
孙世东 国网根河检修工区安全质量技术专责
赵义章 国网根河市供电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专工
高尚勇 国网根河检修工区输电运检技术专责
刘海峰 国网根河检修工区变电运检技术专责
联系电话:5222750。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经信局。建立健全电力行政执法工作,严格电力行政执法程序,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电力行政执法的责任,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开展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开挖施工等作业的行政审批工作。
(二)市住建规划局。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许可制度,严禁在电力规划控制范围内未经住建规划、电力主管部门许可建设项目,杜绝未经住建规划、电力主管部门审核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的建设项目,确保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危险源的事前控制。
(三)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批报工作,严格审查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的用地申报工作,在审批、申报项目用地时要确保用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的安全。
(四)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做好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勘察设计和审核工作,保证公路穿越电力线路符合电力设施安全距离的要求。遇有与电力设施相交叉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公路建设,要及时与电力部门沟通协商,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建设。
(五)市农水局。积极在农村牧区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工作,确保农牧民不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或农作物。
(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督检查在市区内电力设施保护区私自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种植物、堆放物等,对搭建影响电力设施及工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的违法建筑行为进行查处,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等行为。
(七)市林业局。认真贯彻《森林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绿化造林要避开电力线路通道,如确需在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应种植低矮树种,满足电力安全距离,要依法监督相关人员及时剪伐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
(八)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查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案件,确保案件发案数逐年递减。
(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坚决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电力物资及器材的废品收购点,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收脏、销赃行为。
(十)市安监局。积极协调和处理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各类问题,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
(十一)国网根河市供电公司。负责梳理确定有关电力设施(含规划项目)保护的范围、关键地点(部位)、季节周期等,建立相关保护台账,并负责台账的滚动更新和及时报送相关局、委、办。负责制定和落实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期进行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治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为电力行政联合执法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活动,共同防范和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电力设施破坏、窃电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对外协调处置重大外部隐患。负责组织电力设施保护区附近供电方案的联合查勘。
2018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