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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饭店评定流程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星级饭店评定

二、对象:在根河市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饭店

三、责任部门:根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旅游办

四、设定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4308-2011)。

五、所需要材料

根河市星级评定委员会受呼伦贝尔市星级评定委员会委托,依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的国家标准,具体负责根河地区二星级(含二星级)以下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并向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推荐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饭店的评定工作。

饭店申请参加星级(含预备星级)的评定,需提供《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报告》,填写饭店星级申请报告。

六、评定流程

1、饭店开业一年后,可自愿申请评定星级饭店。

2、饭店向所在地星评委报送申请报告,领取《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认真填写《报告书》内第1页到第8页的详细内容。

3、三星级及以下饭店申报由根河市星评委评定,三星以上由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及上级主管部门评定。

七、申请条件

在根河市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饭店均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饭店开业之时或更新改建后,即可申报相应的预备星级。预备星级饭店在开业一年后,根据饭店星级评定标准,进行正式星级饭店的评定。

八、收费情况:无

九、联系电话:0470—5225157

十、办理时限:

根河市星评委接到饭店星级评定申请报告后,1个月内根据申报资料上门核查,核查后1个月内派出饭店星级检查员前往评定;对第一次星级评定未予通过的饭店,加强指导并提出整改措施,待饭店完成整改并接到整改报告后,于1个月内再派出饭店星级检查员进行第二次饭店星级评定工作(预备星级评定同样程序)。

十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十二、办理地点:根河市中央街3号文化旅游广电局。

附件:星级评定报告书20200610094615006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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