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财花同志试用期满定职定级的通知
金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包财花试用期满的转正考核报告》(金政发[2013]37号)收悉。新录用公务员包财花同志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
任命包财花同志为金河镇人民政府科员。
任职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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