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司法局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集中学习活动
自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根河市司法局迅速启动学习教育环节的各项工作,及时下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积极创新学习形式,搭建学习平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学习教育阶段。
我局集中学习本着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原则,抓好“五个结合”,即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领导授课与专家讲座相结合、学习与讨论交流相结合、典型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强学习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确保学习教育环节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组织7个专题学习,即集中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28项具体规定,我市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和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编印的必读书目(《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学习《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教育读本》;学习自治区党委王君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四五六”工作法、“一线工作法”等经验做法;学习牛玉儒、郝万忠、孙奇等先进典型事迹,并根据学习内容自行编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汇编》,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抓好落实。除了集中学习外,学习活动还采取自主学习、邀请专家讲座、交流心得体会、集中观看教育影片、组织考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进而达到“学习——领会——提高”的效果,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从行动上真正做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以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
在集体学习会上,局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就抓好学习教育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要求大家将印发的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吃透,搞懂弄通整个方案具体要求、具体环节、具体方法步骤、具体措施。除了参加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外,还要保证每天的自学时间,做好学习笔记。二要严肃作风纪律。局机关专门制定了《送学上门制度》、《补课制度》、《考试制度》,以此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进而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将正风肃纪行动落实到位,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三要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开展,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通过学习进一步开阔视野,开拓工作思路,进而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