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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靳娜等10名同志试用期满定职定级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3日 点击数: 字体: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等文件精神,靳娜等10名公务员系2015年10月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

任命靳娜同志为根河市财政局科员;

任命杜翔宇同志为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任命黄丽婷同志为根河市卫生局科员;

任命杜柯同志为根河市民政局科员;

任命高文龙同志为根河市教育体育局科员;

任命杜晓丹同志为根河市审计局科员;

任命岳君同志为根河市安监局科员;

任命李原功同志为根河市环境监察大队(参公单位)科员;

任命孟卉同志为根河市卫生监督所(参公单位)科员;

任命董竹瑶同志为根河市森林公安局科员;

任职时间为2016年10月23日。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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