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名称变更的通知
根河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公局发〔2015〕236号)和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加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2016〕12号)文件,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根河市环境监测站暨环境监察大队,经自治区公务员局核准名称变更为根河市环境监察大队。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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