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街道党工委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河西辖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任期届满,将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根河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党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河西街道实际,现制定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内蒙古自治区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林区城镇改革发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做好河西辖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最大限度提高选举透明度,使换届选举真正成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民主意识的过程,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生动实践。
——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党章和法律权威,依法依规开展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努力使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绝不允许简化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统筹协调推进。认真开展调查摸底,从实际出发,按照 “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要求,先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等的推选工作,一同选举、一同推进、一同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班子。普遍采取社区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河西街道党工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选拔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乐于奉献、群众公认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采取从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留”、从外出务工经商能人中择优“引”、从本地大学毕业生中择优“选”、从本社区能人中择优“推”、从机关党员干部中择优“派”等多种途径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程序,把握好组建选举工作机构、党员动员和选民登记、候选人推进提名、大会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引导社区居民把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民服务的人,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建立健全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的社区居民推选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社区居务监督机构的职能由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执行。河西辖区所有建制社区要实现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三、具体安排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于2015年3月启动,5月底前完成;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按照任期届满即启动,9月底前完成。具体到每个社区要集中时间、压茬推进。
(一)准备阶段(3月10日—3月31日)
1、调查摸底,分析研判社区“两委”班子现状。河西街道党工委要对所辖社区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各现任班子年龄、学历、来源结构、任期业绩、群众评价等情况;客观分析后备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现状;细致排查软弱涣散社区,以及往年换届时存在拉票贿选、信访问题突出等问题的社区,要集中研判选情,对重点情况和苗头性问题提出防范处置预案。要逐个社区建立换届选举工作台账,对现任班子成员全面进行谈心谈话,摸清选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顺利换届打下良好基础。
2、制定工作方案。河西街道党工委要坚持通盘考虑、统筹推进、整体设计的原则,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工作经验,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推进方案,重点明确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班子职数及结构要求,推荐提名及投票选举方式等。要坚持精简高效原则,依法确定社区“两委”成员职数,社区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河西街道党工委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要印制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操作流程图,下发到每个社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都能无缝衔接、有序推进。各社区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3、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对指导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集中进行培训,重点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提高依法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实施阶段(4月1日—9月20日)
1、组建好选举工作机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要在河西街道党工委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分别由上届社区党组织和换届选举委员会主持,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起工作职责。要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将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党组织书记作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在组建选举委员会时,要积极引导社区居民推选党组织其他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工作,确保社区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委员会中的主导权。
2、做好党员动员和选民登记工作。要扎实细致地做好党员动员和选民登记工作,确保不重登、不漏登和不错登,切实保护选民的选举权利,防止选举权利滥用。对在家党员和常住人口,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对在外务工经商的党员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选;对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本人申请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经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3、把握候选人条件。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党组织班子应当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能够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党员组成。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由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居民担任。为了将公道正派、乐于奉献、工作能力较强的人选到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素质,在换届中,提倡做到“五选十不选”。
提倡将下列人员,选举到社区“两委”班子:(1)政治素质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强,能够坚持在岗履职;(3)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够带领社区居民致富;(4)有良好品行和共导致新,能够带来和谐,得到群众认可;(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选到社区“两委”班子中:(1)政治素质差,思想觉悟低,对抗中央和国家政策的;(2)在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搞拉票贿选或操纵、干扰、蓄意破坏选举的;(3)受到党政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4)受过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5)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组织的;(6)参与或组织过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的;(7)利用宗族势力或黑恶势力干预社区正常工作的;(8)道德品质差、不遵守社会公德、群众认可度低的;(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10)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4、做好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河西街道党工委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候选人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三有三带”,严把候选人提名、考察、审核“三关”。要严格实行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要报河西街道党工委审核批准,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要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要实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街道备案制度。真正把思想好、重公道、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提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要结合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学历等结构,着力建设一支以45岁左右为主体,35岁左右占一定比例,高中文化水平不低于70%,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占一定比例的年龄较轻、学历较高的社区“两委”班子。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鼓励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双向双进、交叉任职”,不搞“一刀切”。
5、积极推行承诺制度。河西街道党工委要重点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通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组织开展公开承诺,促使他们严格自觉遵守换届纪律。引导正式候选人依法公平参选,杜绝向党员群众作不正当承诺。各项承诺内容需经河西街道选举工作指导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6、精心组织选举。河西街道选举工作指导组要配合市级选举工作指导组共同指导社区选举委员会依法组织好选举。要按照选举办法和选举规程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组织选举和投票行为,认真做好投票现场的组织工作,重点防止诱导投票,重复投票,非法委托投票,违规使用流动票箱和减省合并程序等问题。社区党组织选举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三)收尾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换届选举结束后,河西街道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及时组织指导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及时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及时组织好新当选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的教育培训工作。要依法推选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要及时修订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党务(居)务事物工作。要按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提高社区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河西街道党工委成立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成立具体工作机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河西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要层层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河西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组宣办公室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具体负责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并指导好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及社区居民代表推选的指导工作;其他科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制度。河西街道党工委要建立健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选举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选举动态。要强化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对到期不选、假选、虚报选举数据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社区居民群众民主权力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解决;对换届选举工作消极应对、领导或指导不利、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把严肃换届工作纪律、防止和打击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严明换届纪律。要严肃社区“两委”换届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对换届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动真碰硬、有报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河西街道党工委要依法按程序具体负责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市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介入调查认定,加大违法惩治力度。要加强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破坏选举行为,积极防治和有效惩处利用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等干扰选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强化督查指导。河西街道党工委将成立督察指导组,重点加强对换届选举程序、换届纪律、遗留问题解决的督察指导。向每个社区派驻专人进行全程指导。对于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社区,要派驻工作组驻社区蹲点帮助解决问题,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执行上级有关新闻报道审批报备制度,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需报上一级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河西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在规定时限内组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