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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巡察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标准统计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序号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工资基数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合计扣发项党费基数上交比例应缴党费
1曹庆春19701211199505199706巡察办主任855111021454110814.433295.571.0%32.9557
2王庆杰19730814199608200305巡察办副主任43094722703647730.412916.590.5%14.58295
3马雪冰19781030200009200905巡察办副主任70591120353651721.42929.60.5%14.648
4潘昌新19660319198908199305巡察组组长560121324104183834.783348.221.0%33.4822
5王丽萍19650108198312199806巡察组组长650139123404381878.853502.151.0%35.0215
6于慧生19720126199603199712巡察组副组长705105620353796755.233040.771.0%30.4077
7孙佳霖19880829201006201507巡察组副组长59069822003488696.082791.920.5%13.9596
8赵小东19821126200408200201联络员86046519453270721.652548.350.5%12.74175
备注:1.此表作为基层党组织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统一台帐,请各基层党组织在统计上报的同时,建好本支部的党费收缴台帐备查。 2.此表中党员工资基数,严格按照现行工资标准填报。合计=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扣减额。 3.扣减项=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所得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改革性补贴。 4.填报内容,务必与现有党员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得漏项或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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