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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相关单位在分会场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电视电话会议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51号),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国资委于2019年1月8日上午召开电视电话视频会议,对我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我市以常务副市长为首的5个单位主管负责人和6家改革主体,共计15人在人社局视频会议室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国资委相关领导发表了讲话。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听会同志认真进行了学习。为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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