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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工街道新兴社区党费收缴工作制度

森工街道新兴社区党费收缴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活动。

(一)党费交纳数额的计算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比例交纳党费。每月交纳党费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月党费按计算基数的0.5%交纳;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 按1.5%交纳;10000元以上者, 按2%交纳。

2.2020年1月份起,退休党员的党费收缴基数:(1)退休工资各项不能拆分的,以退休工资总额的30%作为收缴基数;(2)退休工资各项能拆分的,扣除取暖补助、交通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及其他特殊岗位津贴以后,作为收缴基数

3.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4.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1.本人自觉、主动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必须亲自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在特殊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代为交纳。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2.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党员应按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如因出差等特殊情况,本人按月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回单位后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3.必须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党费。党员不能少交党费,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其中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三)党支部收缴党费的基本要求

1.加强教育引导。党支部应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重要性,教育党员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引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及时收缴党费。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按月收缴党费,负责将所收党费交给森工街道党工委党费收缴管理负责人,由该负责人如数及时交付学校财务处。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按时报告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末或第二年初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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