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河市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人社字〔2017〕18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呼人社发〔2017〕25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呼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继续教育工作实际情况,规范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综合素质,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将我市继续教育工作重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为根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累计课程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学时减免要求: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
四、今后的公需科目培训将以网络在线学习为主其他形式为辅;专业科目的培训以主管部门要求为主,在主管部门许可下也可以参加网络在线学习,所学习内容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
五、培训网址为呼伦贝尔人才网(http://www.hlbrrc.com.cn),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选择根河市,进行个人用户的注册、登录和缴费,方可进行学习(2015年、2016年没有进行学习的学员可以补学)。专业技术人员修完所学课程内容且考试通过后,需打印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档案粘贴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登记页上,由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登记。
因今年继续教育要求有所变化,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好《呼伦贝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特别是每年的90学时要求以及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的1:2比例要求(即每年需完成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以避免影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评优备案工作。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