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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根河市委员会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中共根河市委员会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政府批准的《根河市机构改革方案》(呼党办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根河市委员会宣传部(以下简称市委宣传部)为正科级,列市委工作机关序列,加挂中国共产党根河市委员会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根河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

第三条  市委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根河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制定落实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协调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

(三)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统筹推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企业等重点领域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四)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开展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宣传工作。

(五)承担全市出版印刷发行、传媒监管、版权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出版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出版物、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监督管理。

(六)统筹指导全市舆情信息工作。对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实施政策指导。统筹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七)统筹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推动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协调乌兰牧骑工作,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八)负责管理全市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开展电影内容报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电影重大活动。推动城镇影院建设和民族语言影视片(节目)译制工作。

(九)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媒体及境外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精神文件建设工作。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组织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

(十一)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全市宣传文化单位领导干部。

(十二)归口领导和管理全市新闻文化单位。归口管理市文联。

(十三)完成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委宣传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

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新闻系列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和人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 理论学习办公室

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和理论队伍建设。负责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服务管理。负责全市基层学习讲堂建设和理论宣讲工作。

(三) 社会宣传办公室

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重大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和学习宣传工作。负责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根河市委工作部署的社会宣传工作,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重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市企业政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报工作。

(四) 对外宣传办公室

负责全市对外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全市重大主题、重要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外宣阵地建设。负责市外新闻媒体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对外宣传项目,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全市外宣品的规划、策划、制作与发行工作。协调联系驻市媒体。组织协调全市新闻发布工作。

(五) 新闻文艺办公室(文化产业、出版版权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重大宣传报道活动,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进行舆论引导。推进全市媒体融合发展。协调新媒体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和文艺队伍建设。规划部署和组织协调文艺产品创作生产,协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性文艺评奖等活动的管理。指导乌兰牧骑工作。指导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负责全市电影公益事业和电影发行、放映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城镇电影放映工程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少数民族语言电影译制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出版印刷发行、传媒监管、版权管理、反非法反违禁工作,对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活动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对报、刊、记者站管理和出版物内容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

(六)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未成年

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

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协调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组织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及典型经验交流工作。推动实施全市乡镇文化振兴战略,落实乡风文明建设工作。

制定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及群团、纪检、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第五条  市委宣传部行政编制12名。领导班子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其中设部长1名(副处),副部长3名。

第六条  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根河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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