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照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的具体实施方案》(内教组发〔2019〕16号)要求及《预算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三公”经费指的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机关为维持正常运转或维护公共利益而进行消费的行为,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巩固和深化厉行节约工作成果,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的目标势在必行。
二、严格预算执行,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一)按照“只减不增”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预算约束力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三公”经费支出。
(二)2019年3月11日向各预算单位发出的《关于下达 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中明确写明“请你单位(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在综合定额公用经费范围内使用“三公”经费(金额低于本单位(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发生数)”。按照“只减不增”原则,请严格遵照我局发出的《关于下达 2019 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执行。
三、实行动态监控,形成长效机制
各部门加强“三公”经费动态监管力度,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与监督,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一)出国(境)经费管理
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预算。机关财务要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规定,对未按要求审批备案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管理
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规定。推行单车费用核算,实行集中支付管理。严格公务用车的购置、处置审批,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三)公务接待管理
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要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和公务接待标准。
根河市财政局
2019年 10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