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旭等12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工作的通知
根人社字〔2017〕116号
根河市公安局:
根据《关于根河市公安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根人社字〔2016〕116号)及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孙旭等同志按期转正定级的报告》根公政治〔2017〕6号,同意孙旭等12名同志按期转正,转正时间为2017年7月1日。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上一篇:关于根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聘用工作的通知[ 07-07 ]
下一篇:关于江婷婷等十九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工作的通知[ 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