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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旭等12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工作的通知

根人社字〔2017〕116号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4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河市公安局:

根据《关于根河市公安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根人社字〔2016〕116号)及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孙旭等同志按期转正定级的报告》根公政治〔2017〕6号,同意孙旭等12名同志按期转正,转正时间为2017年7月1日。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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