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及班子副职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职责
1、切实履行市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学校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2、认真落实市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坚持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示范、亲自处理的原则,确保市委党校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3、管好班子,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学习,认真组织和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规定。
5、带头述职述廉。
6、带头进行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支部学习的重要任务,并把它纳入学校全体干部职工的常规教育之中,
二、党支部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职责
1、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检查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和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认真检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4、维护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情况,教育、帮助和鼓励党员积极工作。
5、开展反腐倡廉,建立健全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等机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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