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改选请示
中共根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由于我院人员配置发生变化,党支部委员会需要进行改选。上届支部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其中王欢同志和高昕同志申请辞去委员职务,需要重新改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我院在广泛听取支部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酝酿产生3名候选人,分别为:田丽静、韩佳岫、李卓。特推荐以上三位同志为新的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两位同志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特此请示,妥否,请批复。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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