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辖区的社会事务管理负全责;
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发挥群众自治租住的作用;
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需要的文化娱乐活动;
④组织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根河市委、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根河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根党发(2006)17号〕的规定,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三个: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敖鲁古雅乡人民政府核定人员编制共4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本年收入预算606.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06.6万元,决算数1389.9万元,差异率129%; 原因:本年度大规模调资补发及项目支出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加大。2018年本年支出预算606.6万元,决算数3267万元,差异率439%,原因在于2018年实施项目大幅度增加,造成支出差异率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298.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89.9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08.22万元;支出总计3,298.1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0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991.77万元,下降37.7%;支出总计减少1,991.77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2017年结转项目资金用于2018年本年支出。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8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9.9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26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99万元,占27.8%;项目支出2,358.07万元,占72.2%。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98.1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08.22万元;支出总计3,298.1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1.0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991.77万元,下降37.7%;支出减少1,991.77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2017年结转项目资金用于2018年本年支出。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26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99万元,占27.8%;项目支出2,358.07万元,占72.2%。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57.68万元,主要原因是:52号文兑现,122号文增资;公用经费15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等,较上年减少77.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完成预算的9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9万元,完成预算的1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5%。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8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接待费减少,公车运行增加原因在于公车多次往返猎民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5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9万元,占98.5%;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1.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9万元,用于单位通勤车及往返猎民点用车,车均运维费3.25万元,较上年减少4.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行次数及车辆维护,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20人次。主要用于民族乡活动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收支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22万元,其中:办公费15.19万元,水电费7.59万元、邮电费1.42万元,取暖费57.93万元,差旅费1.56万元,维修费19.15万元,会议费15.95元,劳务费4.42万元,公务车维护费6.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10万元,培训费2.02万元,工会费1.6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11万元,比2017年增加164.1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民委扶贫项目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主要是用于单位通勤及往返猎民点。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减少)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减少)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我单位有2个项目资金列入绩效管理,一是少数民族医疗保险,二是上山护林员工资,2个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完成情况相符。
2、这两个项目均为民生项目资金,社会效益显著,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很高。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布丽娜 联系电话:0470-541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