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市环保局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由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
2.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要始终保持清政廉洁,防止腐败,杜绝不廉洁行为。
3.廉洁从政,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
4.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5.坚持廉政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改进领导作风,提高工作效益,坚持原则,尽职尽责,严守机关纪律,克服工作推诿扯皮现象,党员干部要带头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7.坚持团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觉悟,统一认识,通力协作,搞好工作。
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扬民主,办事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认真听取各方面批评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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