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19年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揽,以践行“四种形态”为路径,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财政系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
二是加强党规党纪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执纪监督,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党纪观念,熟知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三是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学习党章、遵守党章为重点,开展组织纪律教育,整顿工作纪律,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组织意识,组织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
四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整体工作格局,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党支部书记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过问,具体部署,亲自检查。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教育、管理、督促好分管股室廉洁从政。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五是规范基层组织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抓支部、支部抓”,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议事等活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小组至少每月组织党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每季度开展1次廉政课党。强化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2次支部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