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政发〔2018〕43号 关于对根河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得克沙委员、郭芳委员、布冬霞委员:
您提出的《传承鄂温克猎民狩猎文化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收悉,根据提案承办要求,由敖乡政府协助你们办理此建议,经研究,现提出答复意见:
首先感谢三位委员对敖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敬畏生命,感恩自然”,是我们每一位敖乡鄂温克族居民的共同认知,2003年8月敖乡整体生态移民,鄂温克猎民虽然放下手中的猎枪,15年间全乡各族群众已经成功转向从事驯鹿饲养以及商业、加工业、旅游业等各业生产活动。实践证明:放弃了狩猎业不等于我们就此丧失了生存技能!
1.关于“游猎文化遗失”之原因。各位委员的分析准确但不尽到位,对“上缴猎枪,从此不再打猎”,这是国家大政方针,特别是国家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枪支管理法》实施后,鄂温克猎民持枪狩猎已经不再合法,作为执法守法的鄂温克居民来说是可以理解的。所以说“失去了猎枪感到失去了精神寄托”并不准确,驯鹿与山林才是我们的精神寄托。
2.关于驯鹿遭受熊害,鄂温克猎民经济损失。敖乡政府已经与市公安局达成协议,一旦驯鹿放牧点附近出现危险野生动物威胁放牧人员和驯鹿安全,乡政府将及时申请枪支并安排公安干警上山警戒,维护鄂温克猎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一点敖乡政府予以郑重承诺。关于驯鹿损失情况,敖乡政府已经全面调查核准,并向上级领导部门争取了补偿金,对驯鹿受损户逐户发放。
3.关于“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猎民全面禁猎没有获得其相关的优惠政策及补偿”。敖乡政府认为,制定优惠政策应涵盖敖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各个方面,为此,敖乡党委政府多次向上级领导部门专题汇报,并获得批复。2014年根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方位扶持敖乡经济社会发展。目前该政策依然“按部就班”稳步实施。从敖乡旅游产业的兴起到“太阳城”再就业商贸中心的建成,都体现了该政策的实施实效。
4.关于“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和“重拾狩猎文化” 的建议。敖乡党委、政府认为各位委员提出的解决建议和意见很好。在驯鹿资源保护方面,2007年根河市人大已经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驯鹿保护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并专程到呼伦贝尔市人大进行了汇报,呼伦贝尔市人大已经上报到自治区人大和林业厅,相关工作目前也正在运作。2017年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驯鹿已经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被命名为“敖鲁古雅驯鹿”;在民族文化保护方面,敖乡已经有十位鄂温克族群众被评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其中二位近期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这足以证明敖乡政府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
关于“重拾狩猎文化”的建议,正如各位委员所言:“总不能因为要保留传统文化,而让一个民族永远生活在一个原始社会形态中游猎文化消失后的困境”,目前敖乡的鄂温克民族民俗旅游业方兴未艾,全乡鄂温克族群众的自主参与热情逐年上升,敖乡政府将会进一步引导旅游业从业人员积极开发“驯鹿迁徙”表演和“狩猎”场景模拟,既可以保护和传承狩猎文化,也可以靠表演创收,增加旅游项目和趣味性。同时,敖乡政府也将委托专业单位制作一些高质量的文化宣传片或是与传统文化相关的电影或电视节目,编撰有关鄂温克狩猎文化故事集,届时也恳请各位委员再次提出宝贵意见。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敖乡党委、政府提出的宝贵建议,今后,敖乡政府也愿意随时接受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竭力办好敖乡百姓期盼的每一件事。
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签发人:戴光明
承办人:古金生
电 话:5418906,13947068802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