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根河市“三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6年,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党代会、根河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实干,岗位建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女性代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根河市妇联研究决定,对评选出的9个“三八”红旗先进集体、22名“三八”红旗手、6名巾帼建功标兵、5名优秀妇女干部、6名妇女创业就业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全市妇女群众为根河市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根河市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根河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8日
附件:
根河市2016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表彰名单
一、“三八”红旗先进集体(9个)
1.根河市财政局
2.根河市委党校
3.根河市第二小学
4.共青团根河市委员会
5.根河市广播电视发射台
6.根河市移动通信分公司
7.根河市阿龙山中心卫生院
8.根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根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三八”红旗手(22名)
1.张 娜 根河市残疾人联合会 科员
2.孙丽丽 根河市河东街道 纪工委书记
3.刘莹莹 根河市编办 副主任
4.谭翠萍 根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秘书
5.王晓慧 根河市档案史志局 业务室副主任
6.于学华 根河市国土资源局 地籍办科员
7.黄秀菊 根河市司法局河西司法所 所长
8.杨志华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财会
9.孙瑞青 根河市林业局姑子庙林场 档案员
10.张玉华 根河市满归镇人民政府 计生办主任
11.童金秋 根河市委农工部 综合办主任
12.黄凤霞 根河市野生资源开发研究所 副所长
13.节秀艳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资待遇办主任
14.高秀原 根河市审计局 财政审计办公室主任
15.郭莉萍 根河市委办公室 人事管理室主任
16.黄秀清 根河市总工会 保障与女工部长
17.姜玲玲 根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内贸办主任
18.杨俊莹 根河市环境保护局 监测员
19.蔡伟婷 根河市政府办公室 秘书
20.李 梅 根河市委老干部局活动中心 游艺员
21.李茹炜 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 人事助理
22.丛晓凤 根河市得耳布尔中心卫生院 党支部书记
三、巾帼建功标兵(6名)
1.于丽霞 根河市工商联 办公室主任
2.任 镟 根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
3.田凤君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事监察股股长
4.戴宝珍 根河市统计局 副主任科员
5.冯盛芝 根河市委政法委 执法督查室主任
6.邢艳梅 根河市中央路派出所 户籍内勤
四、优秀妇女干部(5名)
1.于 晖 根河市金河司法所 所长
2.于 倩 根河市民政局 办公室主任
3.黄丽婷 根河市卫计局 医政办科员
4.徐纯晶 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 妇联主席
5.陈晓红 根河市好里堡办事处 财会
五、妇女创业就业先进个人(6名)
1.李玉梅 根河市阿龙山镇养殖业带头人
2.任春荣 根河市得耳布尔镇柳园生态观光园 经理
3.张美凤 根河市雅芳专卖店 总经理
4.刘玖凤 根河市金河镇金雁养殖场 经理
5.王蕴娟 根河市雪乡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理
6.郭 芳 根河市敖乡达瓦旅游点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