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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根河市最美“五小”好儿童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玉芬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各乡镇、办事处妇联,市教体局妇女小组:

现将《根河市最美“五小”儿童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相关要求认真执行。

注  明:各单位上报的最美“五小”好儿童请按照优秀的孩子顺序填写汇总表,上报好儿童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5日。

联系人:侯英凤

联系电话:0470----5222293

电子邮箱:ghsfl@126.com

附件1:根河市最美“五小”好儿童信息登记表

附件2:根河市最美“五小”儿童个人信息汇总表

根河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16日

     根河市最美“五小”好儿童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儿童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德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用真情去发现“美”,分享“美”,弘扬“美”,引导全市儿童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学会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良好的园风、学风,构造和谐社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最美“五小”好儿童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切实提高儿童的文明素养,使儿童语言更文明,行为更规范。将评选最美“五小”好儿童,使儿童学习运用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幼儿园、学校为同伴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弘扬美德,践行美德,塑造培养五小好儿童

二、活动内容

评选活动包括宣传发动、推荐人选、学校报名等环节,最终评选出82名最美五小好儿童 

三、活动口号 

发现“美”,分享“美”,弘扬“美”。

四、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在读幼儿园全体幼儿,在校读书的14岁以下儿童

2.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老师、家长、同伴,品行端正,积极向上。

(二)个性标准(其中一、两项表现突出即可推荐)

1、在家做孝敬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2、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守纪律的“小标兵”;

3、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敬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

4、在社区和公共场合做爱护公务,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

5、在独处时做胸怀祖国,心理健康,勤奋自主,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五、评选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7310日-31日)

在师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教师例会、周一升国旗等,让每一位师生都知晓此项评比活动,明确评选目的、对象、条件和步骤,把此项工作宣传好,并引导大家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推荐、报名、评选阶段(2017415月10日)   

根据评选条件,班级推选最美五小好儿童候选人,采用教师、家长及儿童亲属共同参与形式进行

第三阶段:表彰阶段201761日)  

呼伦贝尔市妇联将对我市上报的82名最美“五小”好儿童事迹突出的部分好儿童进行表彰。

    六、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个评选活动的全过程,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通力合作,切实把这项活动抓好。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好推荐等相关工作。

2. 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幼儿园、学校每周例会、升旗仪式、班级QQ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最美“五小”好儿童的评选标准,在全市形成学习美、争当最美好儿童的良好风尚,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 贴近实际,面向全体。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面向全体儿童,结合儿童身心特点,立足学校、家庭,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最美好儿童,使广大孩子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附件1

 根河市最美“五小”好儿童信息登记表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所在学校及班级


属于“五小”中的哪一类


老师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500字)


所在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妇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根河市最美“五小”好儿童个人信息汇总表

序号

儿童姓名

年龄

所在学校及班级

老师姓名

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五小”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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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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