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根河市最美“五小”好儿童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妇联,市教体局妇女小组:
现将《根河市最美“五小”儿童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相关要求认真执行。
注 明:各单位上报的最美“五小”好儿童请按照优秀的孩子顺序填写汇总表,上报好儿童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5日。
联系人:侯英凤
联系电话:0470----5222293
电子邮箱:ghsfl@126.com
附件1:根河市最美“五小”好儿童信息登记表
附件2:根河市最美“五小”儿童个人信息汇总表
根河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16日
根河市最美“五小”好儿童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儿童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德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用真情去发现“美”,分享“美”,弘扬“美”,引导全市儿童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学会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良好的园风、学风,构造和谐社会,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最美“五小”好儿童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切实提高儿童的文明素养,使儿童语言更文明,行为更规范。现将评选最美“五小”好儿童,使儿童学习运用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幼儿园、学校为同伴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弘扬美德,践行美德,塑造培养“五小”好儿童。
二、活动内容
评选活动包括宣传发动、推荐人选、学校报名等环节,最终评选出82名最美“五小”好儿童。
三、活动口号
发现“美”,分享“美”,弘扬“美”。
四、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在读幼儿园全体幼儿,在校读书的14岁以下儿童。
2.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老师、家长、同伴,品行端正,积极向上。
(二)个性标准(其中一、两项表现突出即可推荐)
1、在家做孝敬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2、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守纪律的“小标兵”;
3、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敬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
4、在社区和公共场合做爱护公务,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
5、在独处时做胸怀祖国,心理健康,勤奋自主,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五、评选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10日-31日)
在师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教师例会、周一升国旗等,让每一位师生都知晓此项评比活动,明确评选目的、对象、条件和步骤,把此项工作宣传好,并引导大家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推荐、报名、评选阶段(2017年4月1日—5月10日)
根据评选条件,班级推选最美“五小”好儿童候选人,采用教师、家长及儿童亲属共同参与形式进行。
第三阶段:表彰阶段(2017年6月1日)
呼伦贝尔市妇联将对我市上报的82名最美“五小”好儿童事迹突出的部分好儿童进行表彰。
六、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个评选活动的全过程,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通力合作,切实把这项活动抓好。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好推荐等相关工作。
2. 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幼儿园、学校每周例会、升旗仪式、班级QQ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最美“五小”好儿童的评选标准,在全市形成学习美、争当最美好儿童的良好风尚,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 贴近实际,面向全体。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面向全体儿童,结合儿童身心特点,立足学校、家庭,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最美好儿童,使广大孩子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附件1
根河市最美“五小”好儿童信息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手机) | |||||||||
所在学校及班级 | ||||||||||
属于“五小”中的哪一类 | ||||||||||
老师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500字) | ||||||||||
所在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根河市最美“五小”好儿童个人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儿童姓名 | 年龄 | 所在学校及班级 | 老师姓名 | 联系电话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五小”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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